美国、中国、欧盟外观专利图纸要求对比
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· 约 8 分钟 · 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
简短回答:三个局都要求完整、一致地表达产品,通常是一张立体图加六面正投影视图(主视、后视、左视、右视、俯视、仰视)。区别在细节。USPTO 要黑白图,画在规定页边距的图纸上,用表面阴影线表现曲面,不要求保护的部分用虚线。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标注视图名称,每幅不超过 15 × 22 厘米,用粗细均匀的实线绘制(只有局部外观设计才用虚线),并提交简要说明。EUIPO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每项设计最多接受 10 幅静态视图,JPEG 格式,每幅不超过 2 MB,图内不能有文字。
逐项对比
| 美国 | 中国 | 欧盟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视图 | 足以完整公开;通常六面视图加立体图 | 主视图、后视图、左视图、右视图、俯视图、仰视图,必要时加立体图 | 最多 10 幅静态视图,或一个 3D 文件(OBJ、STL),或一段视频(MP4) |
| 线条 | 黑色、粗细均匀;应当用表面阴影线表现轮廓 | 粗细均匀的实线;不得用阴影线、中心线、尺寸线等表达形状 | 任选一种表现形式;可以有阴影,阴影成为设计的一部分 |
| 不要求保护的部分 | 虚线 | 虚线,仅限局部外观设计 | 视觉排除(静态视图推荐用虚线) |
| 照片和色彩 | 可以用照片,但不能和线条图混用;彩色需要请愿 | 可以用照片;要求保护色彩的提交彩色图片 | 可以用照片;每项设计只用一种表现形式 |
| 格式 | A4 或美国信纸;页边距上 2.5、左 2.5、右 1.5、下 1.0 厘米 | 每幅视图不超过 15 × 22 厘米 | JPEG,每幅不超过 2 MB;中性背景;一图一视图 |
| 必交文字 | 一项权利要求:"The ornamental design for [产品] as shown and described",以及附图说明 | 简要说明:产品名称、用途、设计要点,并指定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一幅图 | 产品名称(指明产品);描述可选 |
| 官费 | 1,300 美元(小实体 520,微实体 260),授权费另交同样金额 | 500 元,最多减缴 85% | 350 欧元;每增加一项 125 欧元 |
| 保护期 | 自授权起 15 年 | 自申请日起 15 年 | 5 年一续,最长 25 年 |
美国(USPTO)
- 视图。图纸的视图数量要足以完整公开设计的外观(37 CFR 1.152)。实践中通常是主视、后视、左视、右视、俯视、仰视六面视图加一张立体图(MPEP 1503.02)。
- 阴影。应当用表面阴影线表现表面的特性和轮廓。实心黑色只能用来表示黑色本身或颜色对比(37 CFR 1.152)。
- 虚线用来表示环境或不要求保护的部分,不能用来画被不透明材料挡住的隐藏面(37 CFR 1.152;MPEP 1503.02)。
- 照片和色彩。照片和墨线图不能在同一件申请里混用。彩色图或彩色照片需要先获准请愿(37 CFR 1.84(a)(2))。
- 图纸。A4(21.0 × 29.7 厘米)或美国信纸(21.6 × 27.9 厘米)。页边距至少上 2.5、左 2.5、右 1.5、下 1.0 厘米(37 CFR 1.84(f)、(g))。视图编号为 FIG. 1、FIG. 2 等,图纸页编号为 1/n、2/n(37 CFR 1.84(t)、(u))。
- 文字。外观设计申请只有一项权利要求,指向"所示(或所示并描述)的该产品的装饰性设计"(37 CFR 1.153),并对每幅图作简要说明。
中国(国家知识产权局)
- 视图。立体产品的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,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;只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,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,并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。必要时还要提交展开图、剖视图、放大图或变化状态图(《专利审查指南》第一部分第三章 4.2)。
- 线条。参照国家制图标准的正投影关系,用粗细均匀的实线表达形状;不得用阴影线、指示线、虚线、中心线、尺寸线、点划线等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。
- 尺寸。每幅视图不超过 15 × 22 厘米。
- 局部外观设计。2021 年 6 月 1 日起可以保护产品的局部(专利法第二条)。提交整体产品的视图,并标明要求保护的部分,例如保护部分用实线、其余用虚线,在简要说明中写明。
- 简要说明(专利法第二十七条)必须提交:写明产品名称、用途和设计要点,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。省略视图、请求保护色彩,也要在这里写明。
- 相似外观设计。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最多 10 项,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(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及实施细则)。
欧盟(EUIPO)
- 视图。2026 年 7 月 1 日起,一项设计最多可以用 10 幅静态视图表现(以前是 7 幅)。也可以每项设计只提交一个动态文件(3D 模型,OBJ 或 STL,不超过 20 MB)或一段动画(MP4,不超过 20 MB)。
- 每项设计只用一种形式。同一项设计不能把静态视图和 3D 文件或视频混用。一件多项申请最多 50 项设计,每项可以用各自的形式。
- 文件。静态视图为 JPEG,每幅不超过 2 MB,一幅图只放一个视图,中性背景,图内不能有文字、标注或视图编号。
- 视觉排除。不要求保护的特征必须直接在视图里表示出来,静态视图推荐用虚线。
- 到其他国家要求优先权。EUIPO 提醒,欧盟以外的局可能不承认 3D 或视频形式的优先权基础。以后要到国外申请的,先用静态视图提交。
- 修改。提交后的视图现在可以修改,但只限非实质性细节。
事后难改的错误
- 提交后再改图。在美国,补加阴影或新视图可能构成新内容(new matter),而修改不得引入新内容(35 U.S.C. 132(a))。在欧盟只能改非实质性细节。视图、阴影和虚线排除都要在提交前定好。
- 视图之间不一致。主视图里有的加强筋在侧视图里没有,三个局都会认为设计表达不清楚。
- 省略视图却不说明。中国要在简要说明里写明理由,在美国可能导致公开不完整。
- 保护得太多。实线画出的每个特征都成为要求保护的设计的一部分,竞争对手的产品少了它,就更不容易构成侵权。不需要保护的部分用虚线或视觉排除。
用 DesignAround 怎么做
- 在你的电脑上从 CAD 模型渲染七个标准视图(立体图、主视、后视、左视、右视、俯视、仰视),可以输出带表面阴影线的美国图纸、标注视图名称的中国视图,或编号的欧盟 JPEG 文件。
- 交出去之前,对一套标准的美、中、欧线稿做 19 项自动检查(7、6、6 条),例如美国页边距、中国 15 × 22 厘米的上限、欧盟 10 幅和 2 MB 的限制,以及各视图之间尺寸是否一致。SVG、JPEG 或 PDF 里测不到的项标成需代理师确认,不算自动通过。
- 申请材料包还包括说明书文字、表格清单、美国申请的 IDS 条目、中国的相似设计,以及人的创作贡献记录。
从扫描网格生成的线稿只是草稿,因为曲面轮廓是用面片近似的。每套图纸都请你选定的执业专利代理师或律师审核,由他们向专利局提交。
常见问题
可以用照片代替线条图吗?
三个局都可以。美国不能在同一件申请里把照片和墨线图混用;欧盟每项设计只用一种表现形式。照片里只能有产品本身,背景要单一。
一定要七幅视图吗?
不一定。美国要求足以完整公开;中国可以省略视图,但要在简要说明里写明理由;欧盟只要求每个想保护的特征都看得见。七幅视图是最常用的稳妥做法。
同一套图能在三个局通用吗?
几何模型可以通用,文件通常不行。带页边距和图号的美国图纸、15 × 22 厘米以内并标注视图名称的中国视图、图内无文字的欧盟 JPEG,是用同一个模型做出的三套不同交付物。
美国的图要画阴影线吗?
有曲面或斜面的地方要画。37 CFR 1.152 规定应当使用表面阴影线,而提交后再补阴影可能构成新内容。
来源
- 37 CFR 1.84、1.152、1.153;MPEP 1503.02;35 U.S.C. 132。
- 《专利审查指南》第一部分第三章 4.2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二条、第二十七条、第三十一条、第四十二条。
- EUIPO,Designs representation;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 (EU) 2026/138(2026 年 7 月 1 日起适用);GJE,EUIPO 关于欧盟外观设计改革第二阶段的指引。
- 官费:USPTO 收费表;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标准;EUIPO 2025 年 5 月 1 日起的收费。
本文是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各局规则会调整,提交前请核对现行要求。DesignAround 是上海奇点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软件,不是律师事务所。